《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讲解了矿山企业在面对职业危害事故时应采取的一系列紧急措施和管理要求。该文件描述了为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基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制度框架及目的。它详细阐述了发生事故后的汇报流程,明确了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以及重伤以上或重大非伤亡事故在规定时间内需逐级汇报的具体操作步骤和内容。同时指出报告的真实性是重中之重,并列出了隐瞒、迟报的惩罚措施。此外,文件强调了应急救援过程中各方责任的明确划分及执行方法,包括井下紧急情况的具体处理措施、救灾指挥部的职责与组成、避灾路径的选择、灾区基地设立的要求等。特别提及针对火灾、瓦斯或煤尘爆炸等各类灾害事故,提出了具体的处置方案和原则,确保能以最快速度遏制灾害并保障人员安全。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适用于从事井工矿山开采的企业及相关行业。这些企业需要按照本制度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在日常管理和实际作业中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和紧急处理措施。此制度尤其适合那些面临高风险工作环境如存在瓦斯、粉尘、火灾或其他潜在危害的企业和机构。此外,该制度还可作为参考依据,广泛应用于类似高危险性生产领域的安全管理培训和预案制定过程,为各职能管理部门、一线工人及管理层提供系统的应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