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讲解了为有效监管和指导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园领导能够及时掌握并处理涉及安全的相关信息而制定的细则。该文件描述了重大信息的具体范畴,其中包括校园伤害事件、学生死亡情况、财产丢失(超过500元)、食品卫生事件、车辆安全隐患、教职工不当行为导致后果等情形,以及任何其他可能造成严重结果的情况。文档规定,一旦发生上述事件,学校需在两小时内向教育局进行电话汇报,同时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或事故及时进行适当处理,并在必要时请求教育局的支持。对于出现谎报、漏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行为,制度明确了需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者的责任。
《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适用于全国各地的幼儿园及类似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涉及到儿童安全保障、校园管理以及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的人员。包括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人员、班主任以及其他教职工均可以此为依据执行日常事务,确保学校内的各项安全信息准确、高效地传递和妥善处理。这份制度尤其适合作为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手册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加强师生安全防护的同时,也便于上级部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