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讲解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明确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体系,并将校长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该制度描述了定期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包括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及在重大节日、自然灾害多发期或特殊时期进行重点排查的内容。文中提到排查范围主要涵盖校园200米内各类环境秩序,例如治安情况、交通安全问题、文化市场的监管以及食品安全卫生和公共卫生环境等,并要求报告中详细注明隐患内容如黑网吧的名称、地址及具体门牌号以便后续处理。此外,《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还指出了隐患整改措施的指导思想,要求学校应尽可能先采取自行整改措施而避免直接上交矛盾,同时对那些无法单独整改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请求支持。
《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适用于各级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团队及相关负责人,尤其是校长这一核心责任人员。它也适用于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与校园周边环境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该制度,相关机构能更好地保障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维护教学秩序稳定,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