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防治安全制度》讲解了学校在管理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方面需要遵循的原则与规定。《疾病防治安全制度》描述了依法依规开展学校群体性防治措施的重要性,明确了需经由市卫生局与教育局审批才能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同时特别指出计划免疫接种属于国家规定范畴而无需单独申请。对于预防接种过程,《疾病防治安全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无菌观念与一人一针一筒的规定,并确保医疗器械和操作流程的合规,同时赋予学校分管领导与校医监督接种全程的权利。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此文档强调应合理安排预防接种以及其他群体防治时间。另外,未得到相关机构批准擅自组织学生的群体性防治行为会被严肃问责,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疾病防治安全制度》适用于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及卫生工作者,如学校校长、校医及负责卫生工作的副校长等岗位。也涉及相关部门如市卫生局、教育局、镇卫生院中的防疫人员。此文档在教育行业、公共卫生领域均有广泛应用,尤其针对学校这一学生群体密集区域,可帮助规范校园常见病、传染病的群体性防治工作流程,保障学生生命健康权及学校的正常运行。同时,它对各级行政单位以及医疗卫生人员在学生群体性防治方面的行为进行指导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