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讲解了对教师行为及操守的要求和规范。它涵盖了八个重要方面:依法执教,要求教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在教育教学中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爱岗敬业则着重强调教师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职,培养孩子的思想品德以及确保教好书、育好人;热爱幼儿提倡对孩子们给予关心爱护、尊重平等,禁止任何侮辱、歧视或体罚等行为;严谨治学鼓励持续学习与钻研业务知识以提高科研教学水平;团结协作指出了在教育过程中应相互学习帮助维护集体荣誉的重要性;尊重家长表明教师需主动沟通取得支持并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廉洁从教明确了教师需拒绝社会不良风气诱惑,不利用职位谋取私利;为人师表倡导教师应是社会公德与身正为范的模范实践者。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适用于幼儿园、中小学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群体,涉及范围主要在基础教育领域。此外也适合所有肩负教育职责并希望构建高质量教育关系的从业人士参考使用,包括家庭教育指导人员、社区青少年辅导工作者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教育管理者和研究者。该规范旨在统一提升整个教育行业的道德水准和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