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导主任安全职责》讲解了教导主任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承担的关键任务和要求,涵盖教育全体教师增强安全意识并掌握必要的技能、保障教学设备与活动场地安全等具体内容。《学校教导主任安全职责》描述了定期检查实验室及其它功能性教室的重要性,并强调了危险物品管理和消防设施配备的标准流程;同时明确教导主任应参与制定各年级安全教育与法制课程的教学安排和考核机制。在管理体育课、课外活动及其他日常事务时,《学校教导主任安全职责》规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值班教师应强化巡查看护义务。文件还指出一旦因为管理人员失职或措施不到位导致安全问题,要按照事故责任追究流程进行处理。另外,将安全保障成效纳入相关岗位的责任考核体系。
《学校教导主任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级中小学、教育机构以及有类似设置的青少年培养单位中的教导主任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这份文件尤其针对从事一线教学指导及学生管理服务的相关工作者,如学科教师、实验室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为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行为准则提供了重要参考,也帮助他们了解自身角色在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内的定位与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