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职责制度》讲解了门卫值班人员在学校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秩序方面的职责和规范。该制度要求门卫应热爱学校,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通过积极尽责的护校工作助力“文明学校”建设。文档明确了门卫需依据学校作息按时开闭大门,对待来访人员保持文明有礼态度,并执行严格的登记管理措施。同时,规定在非特殊情况下谢绝会客,晚间和节假日必须坚持值班,提高警惕防止校外人员及学生在校内逗留游逛。门卫还需履行岗位值守、收发信件报刊等任务,并维护校门口和校牌前环境卫生整洁。此外,要求对经商人员或车辆进入校园进行制止或检查。文档还强调做好水资源节约以及对校内外物品和电话使用情况的监管,对外来客人进出校门进行详细检查并落实学校财物携带许可机制。制度中还包括不滥用工作场所会客的要求,并对其他日常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指导。
《门卫职责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中的门卫人员,同时也可为各级教育机构的安保工作制定参考依据。无论小学、中学还是高校,只要是涉及校园管理、门禁安保、环境卫生的单位均可参照此制度开展门卫培训及具体工作的安排实施,特别对于重视校园安全与文明环境建设的学校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同时,该制度也可作为保安公司的服务项目标准之一,以提高行业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