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外出活动管理制度》讲解了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安全管理和落实安全责任这三个重要方面的具体内容。该制度描述了师生进行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履行的报批程序,包括局直管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和其它学校向当地教育中心校上报。同时强调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开展活动。文件还对安全管理工作做了细致规划,提出了“安全、方便、就近”为基本原则的活动方案,明确不能超出市级行政区域,并且在出行前应对师生展开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增强其自我防护能力。要求在每一次外出活动中设立明确专人负责机制并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涉及租车事宜的,则明确规定租车需要请示备案并且租用检验合格车辆并签订相关合同责任书。同时指出遇到恶劣天气禁止外出活动,强调要精心周密组织与具体落实责任。此外明确了事故突发应急处置措施及相关报告要求。另外,《师生外出活动管理制度》从态度层面出发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管理领导和责任人制的规定内容,依据岗位职责要求明确校长总负责人以及安全工作中各个层次的具体任务分配情况,针对出现的重大事故后果严重问题进行了依法追责的规定。
《师生外出活动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学校的管理人员以及教师团队等,尤其侧重局直管学校以及其他需要向本地中心校报批的各级各类学校。这些学校的相关人员应充分理解和执行该制度以确保在校师生的出行安全。行业领域范围则覆盖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等相关单位,目的是规范各学校外出活动管理流程,保障外出活动中的学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