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讲解了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质量提升的一系列措施与规定,详细描述了我矿针对专、兼职教师的具体要求及管理内容。该办法明确了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包括思想觉悟、资历背景、经验水平等要求,并对全体专兼职教师赋予相应职责,如政策贯彻执行、教学计划制定、备课授课规范、改进教学质量等多方面的任务。同时,为激励和约束教师队伍表现,该文件提出了考核体系的内容,包含任期设置、学员评价反馈以及年度综合测评机制,并设立先进表彰与奖惩细则。此外,《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兼职教师的不同津贴标准,根据职称等级和授课时间区分了多种待遇补贴情况,以此保障教育活动的实际可行性与可持续性。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管理工作,尤其涉及职工学校的教学组织与管理人员使用。它主要面向负责安全生产及技能培训的企业内部教育团队,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相关负责人。本办法也适合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参考学习,旨在帮助其完善培训制度与师资力量建设。具体范围可涵盖煤炭行业、非煤矿山及其他高风险生产领域的职工技能教育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