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讲解了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具体应对流程,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度明确了事故发生后从现场人员到学校负责人的逐级报告程序。根据不同类型的安全事故,包括火灾、治安、食品中毒及其他类事故的紧急处置流程与责任分工做了细致说明。例如,遇有火灾事故需要拨打“119”求援并迅速上报相关负责人;针对食品中毒情况,则要拨打急救电话联系医院治疗,并通知监护人,同时保留48小时留样食品以配合相关部门取证;其他如治安(刑事)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同性质的事故也有明确的报警及通报规定。《学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描述了学校面对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及重特大事故的不同等级事件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口头或书面报告的要求,报告需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原因分析等诸多要素。还规定了应急程序,比如课间打闹导致的伤害、体育课上的意外、房屋安全隐患带来的威胁、校内外实践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等一系列具体场景下的事故处理流程。
《学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后勤服务人员以及其他与学生活动相关的工作岗位从业人员,主要涉及学校安全生产领域及相关法律法规。它涵盖了学校范围内的各类潜在危险因素和应急处理需求,特别是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活动密切关联的各种情景,如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环节的安全防控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