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司机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并明确其职责是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事宜。《校车司机安全管理制度》描述了学校在租赁学生接送车辆时的资质核查流程,包括检查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驾驶证以及行驶证的有效性,并将资料提交至交通部门备案的工作程序。文档强调根据车辆核定人数及学生分布合理制定乘载计划,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而从根源上控制车辆超员的现象发生。文档说明车主及驾驶员需按规参加机动车审验并缴纳税费,证件或审验问题可能导致经济赔偿甚至运营资格的取消。对于突发的车辆故障情况,《校车司机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由学校协调调配合格车辆进行应急接驳,保证学生的上学放学不受干扰。同时文档严禁心理疾病或饮酒嗜赌等不良行为的人成为驾驶员,并禁止驾驶员存在酒后开车或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
《校车司机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中小学教育机构和校车服务提供商。这一制度主要应用于那些依靠校外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学校场景中,特别针对具有固定通勤需求的学生群体。涉及的具体从业人员包括校领导团队成员、交通安全负责人、校车车队管理者以及校车驾驶员等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