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剂管理制度》讲解了医院内所有试剂由设备科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控制使用科室自行采购的现象,确保检验和检查结果达到质量标准。描述了申购常规和特殊试剂的具体要求,例如特殊试剂应遵循多次少量的原则进行采购。文件明确了收货流程,指出使用科室与库管员需协同验货并在确认后签字,强调要对试剂做好接收登记并按规范保存。同时规定了库房环境的要求,包括清洁、排放标识明确以及专门的安全管理。说明了在使用试剂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处置方式,特别是剧毒或放免试剂需采取保护措施,报废和残余试剂则按照废弃物品进行处理。进一步阐述废弃试剂申请处置的要求,针对国家严格管制的废弃物需要接受指定机构处置。文件还提出了放射性药品或试剂操作时的个人防护及工作场所安全保障措施,涵盖通风、屏蔽防护、减少辐射接触时间和工作场所监测等方面,最终实现放射性废物的合规安全处理。
《试剂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涉及实验室检测、影像科和其他医疗部门相关领域,具体到检验、试剂管理人员以及涉及到放免和易制毒等特殊试剂的操作人员。此外该制度适合关注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的相关岗位人员学习和应用,帮助其规范试剂使用及废弃处置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并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对于承担医用放射性材料存储、操作任务的技术工作人员也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