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职人员职责》讲解了放射源及放射废物管理的具体要求,描述了如何通过适当的屏蔽储存器有序放置并取放放射源。文件指出应按照WS2.1996标准对放射性废物进行管理,并定期评估管理质量。对于表面污染监测,该文档说明了淋洗室必须依照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操作并由安全小组开展定期检测,超标时有明确的惩罚措施和记录要求。在其他工作区域的监测中,则规定每周一次检查特定地点,并对不合格情况采取重点防护措施并做记录。个人防护用品部分包括铅衣、护目镜等个人用品的保管和使用,以及剂量仪的规定配戴和辐射剂量的监控要求。公共放射防护标志管理涉及设置醒目标志提醒相关人员,并强调标志维护过程中如遇破损需及时更新。
《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职人员职责》适用于医疗行业的质量控制与放射安全防护部门,尤其针对拥有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中的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者。这些机构通常包含有核医学科室或放射诊疗科室。适用范围也涵盖那些需要接触或管理放射源及其衍生废物的医院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的行政和后勤保障人员,目的是规范放射源、放射废物的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