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讲解了医院在医疗设备管理和调剂方面应遵守的相关原则和细则。该制度以厉行节约、科学管理国有资产为指导方向,明确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对部分设备进行合理调剂处理。《标题》描述了累计停用时间达到半年的闲置设备可以纳入调剂范围,并强调备用、维修类设备不在其列。《标题》也提到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包括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报废标准或重复购置使用率低的情况可作为调剂对象。此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标题》明确设备器械可按需集中调度,用于组织优势力量实施紧急抢救。同时,《标题》特别提出国家禁止转让或淘汰的医疗设备不可作为调剂内容,避免风险扩散或设备损坏问题出现。关于家用调剂设备的审批要求严格且必须控制。《标题》规定所有调剂都应遵循就近就内原则,减少不必要的运输损失;同时指出调剂后的资产估价、账目建立及专项入库等方面的操作流程和用途限制。《标题》再次强调临时应急借用的特殊情况可通过交接手续办理。另外,《标题》还指出了医疗设备调剂需要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审批,并保证待调剂设备封存良好、管理到位。
《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具备一定规模医疗设备数量和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的医院或诊疗中心等单位。相关从业人员如设备管理员、医疗后勤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财务审计人员以及突发事件中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皆需要熟悉本制度。同时该文档也适合医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审查、设备供应商合作谈判等领域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