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讲解了药品购进入库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明确规定需按照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操作。该制度描述了进货人员的资格条件,要求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且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同时强调以质量为导向从正规供货渠道采购。文件进一步指出购进药品需要留存合法票据,并详细记录多项购药信息,包括供货单位、数量日期、生产企业与药品属性等内容,同时规定相关票据及记录保留期限为药品有效期后至少一年或不少于两年。此外,对于进口药品特别强调要有供货单位质管部门认证过的各类证明材料随货同行,在实施通关单制度后还需附有相应单据。针对首营企业和品种,需遵循审批制度并填写相关表格接受质量审查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购销合同应设定质量条款内容。最后明确了对药品进货情况进行定期质量评审及问题改进机制。
《药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适用于药品零售企业,尤其是中小药店及相关从业人员。它为药品购销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适用领域覆盖了从普通国内药品到进口药品的所有类型采购活动。同时为那些负责采购审核的员工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范与流程指导。本制度也适合药品监管部门用作评估药店合规性时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