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了规范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而制定的相关细则。该制度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包含人员管理、药品管理和医疗器械管理三大部分内容。在人员管理部分,《医院药房管理制度》描述了人员档案的建立标准,其中包括从事药品各环节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信息,并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查体以确保相关人员健康状况符合要求。学习制度明确要求从事药品有关工作的人接受法规培训,且每周集中学习时长不低于1小时。对于药品管理方面,文件强调了从合法企业购进药品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进货验收的要求;详细阐述了温湿度管理及不同存储条件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库存和陈列药品的定期养护次数。此外,在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管理中,着重说明必须实行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保管等要求。关于器械,需验证生产厂家或经营企业的资质与产品的合格证明。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医院药房的从业人员及其管理工作。尤其适用于负责药品质量管理、采购、验收、储藏保管与医疗用品调配的专业人员。同时,这份文件也适合于医疗器械管理人员,以及参与处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相关负责人和操作人员。这些规定能够帮助医疗卫生单位落实药品安全管理规范,为医疗行业的合规运行提供重要参考价值。此外,各级医院药剂科和其他药事管理相关的部门可以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