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讲解了规范公司内部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本制度的制定旨在提高企业员工在质量管理方面的意识与能力,具体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的第65条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中的第58条来开展工作。该文件明确适用范围覆盖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下所有涉及的岗位培训及其考核事宜。责任由各个岗位的人员自行落实到日常实践中以保障制度实施的效果。内容方面规定需根据上级的要求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每年拟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由质量负责人进行管理监督并执行,确保全员参与到包括药品法规、专业知识以及职业道德等内容的学习中,培训参与率达到百分之百。对于特定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其参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其他如质量管理等重要环节的工作人员,则需经市级药品监督管理单位的资格审查并通过考试领取执业证明之后方可任职。而对于某些具有职业门槛限制的工作种类需要完成政府规定的入职技能培训获取执照后才能开始工作。此外还强调创建个人教育档案记录各项培训细节,并通过定期的绩效评价来检测每次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果。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适用于制药领域内所有关注员工质量管理能力提升的企业和机构,特别是遵循中国相关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的企业尤为合适。其主要面向的从业人员包括公司内的质量管理人员、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诸如购进、保管、验收等职能岗位的相关人员。这些员工所在的企业如果希望符合当地及国家层面药品管理的法规需求,则更需要依赖此制度来进行规范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