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药品安全协查制度》讲解了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以及巩固城区药品两网建设成果的相关管理措施。该文件描述了通过定期监督检查加强药品与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以预防为主、警示在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为原则,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的科学监管理念。文档中明确了监督检查的范围,即城区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还详细规定了街道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具体职责,包括负责医疗卫生单位及除其以外其他涉药单位的药品监管工作。同时说明了检查方法是采取联合检查与单独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检查内容则涵盖了资质检查、购销检查、存储检查、质量检查、广告监督、制度检查和专项检查七大方面,并着重对存在销售使用过期失效假劣药械、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况进行重点监察。此外,监督检查要求部分提出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全面整改或立案查处的工作要求。
《街道药品安全协查制度》适用于从事药品经营、使用和质量管理的人员,尤其是针对城区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以及其他涉药单位的实际操作和管理需求。这不仅涵盖了街道内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涉及相关的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等负责具体监管任务的岗位。适合在街道范围内开展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行业领域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用于制定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