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日安全信息上报制度》讲解了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而推行的日安全稳定信息上报制度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该制度明确了科室危重患者信息、质量事件与非计划诊疗行为、批量患者情况、医疗安全隐患及其他如护理、房屋、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属于上报内容,并指出这些要在每日上午11时前利用医院管理系统上报,节假日则先采用电话方式。在报告方式上详细规定医疗及其他信息要经过住院医生站中的病人管理进行上报,而护理安全则是通过护士工作站的护理处理模块上报,最后由医务科和护理部分别负责医护质量信息的汇总工作。报告主体也划分清晰,各科室指定专人承担不同类别安全信息的上报任务至相关部门。对于此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别提出了要求,强调对安全信息的及时上报至关重要,一旦不及时或者隐瞒而导致不良后果将严格依据医院已有规章制度追责。同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应对或寻求职能部门的协助。医院的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面对复杂问题应尽快上报给主要领导以求更妥善解决。
《医院日安全信息上报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各个部门,尤其是临床医疗、护理部门以及后勤管理部门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它涉及医院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不仅规范了医患双方接触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风险隐患监控,也为其他保障医院物理空间和服务流程安全的部门提供指导框架。该文件有助于全体医护人员和其他支持服务人员了解自身职责范围内应当关注和上报的安全事项,在确保患者就医过程顺利的同时也维护了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促进医院整体运营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