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讲解了为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详细管理规定与要求。本制度主要依据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旨在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原材料的管理,《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描述了需要记录原辅料的详细信息,包括原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次以及感官检验结论等内容。同时,强调对首次合作的供应商要验证主体资格合法性文件,例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以确保供应渠道正规合法,并定期核验更新资质文件。文档还指出购进食品时应向供货商索取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疫证明及销售票据等文件,特别是牲畜肉类及其他重要类别的食品,在每次进货时均需按批次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和票据作为保障依据。同时对获得知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无公害食品认证的产品给予了便捷条件,并提出对于采用固定购销协议方式销售的食品也可凭协议简化流程。最后,强调将取得的各类票证归档保存以备检查监督。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及相关供应链条中的经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批发市场管理者等,主要应用于需要对原辅材料和食品成品严格质量管控的相关行业领域。这些行业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该制度的要求,完成对原料采购及验收的合规操作,以确保持续满足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