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药品退货管理制度》讲解了为加强门店退货药品管理,制定的一系列明确规定与操作规范。描述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退货管理的准则,适用范围明确到质量管理的实际操作中。内容明确了药品退货定义,包括因质量不合格、公司通知召回以及滞销等情况导致的药品退回情形。具体列出在无质量异样条件下需要退回公司的条件及公司不予退货的情形,并且指出药品经销售后非质量问题一般不予退换的规定。涉及进货验收、在柜养护、销售复核等各环节发现不合格药品则依据不合格药品制度管理。强调配送后的总公司召回流程需按照“药品召回通知单”填写要求完成记录,并提及滞销品种的处理方法以及批号效期管控措施的重要性,特别提到避免经济亏损的关键所在,即避免药品因保管不善过期。最后提到对所有相关记录留存规定及相关表格使用。
《门店药品退货管理制度》适用于零售药品行业的门店质量负责人及其管理团队,尤其对负责药品进销存管理、顾客退药处理以及仓储物流对接工作的员工有明确指导意义。本制度有助于药店规范退药流程,防范药品质量和经营风险,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法律规定。此外,这一制度同样可被类似医药批发零售企业作为参考指南用于提升自身药品流通和质量保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