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讲解了关于药品质量问题所引发的质量事故分类与应对机制,包括事故的定义、类别和相关处理措施。该制度明确区分重大质量事故与一般质量事故,并分别阐述具体情形。对于重大事故,如购进三无产品或假劣药品造成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或者对人身健康产生严重威胁,以及发生发药差错导致医疗事故的情况进行说明。同时,对于一般质量事故则界定为购买、销售假冒失效药品造成的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情形。文中也强调了不同级别事故的报告时限与程序。其中明确规定发生重大事故后需在一小时内上报并随后深入追责调查,同时要求采取相应制止及补救方法以减少损失后果,确保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处理每一起事件。
《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批发零售企业以及医疗机构等相关行业的管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销售人员等涉及药品经营与使用各环节的工作人员。这些领域从业人员需要遵循上述规定以便于合理地评估风险、准确地处理药品质量事故、及时地上报问题并防止潜在危害扩散。此制度帮助构建全面而严密的药品安全保障体系,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与公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