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安全巡查制度》讲解了为了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所制定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措施和要求。该文件明确了监督检查对象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及收贮运等活动的所有主体,并详细规定了九大监督检查内容,涵盖从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到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情况等多个方面。在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上,《制度》提出以检查巡查为基础,辅以检验检测分析、监管联动机制、执法处罚以及信息公开等形式来保证监督体系的完整性和执行力。此外,该制度还包括完善应急预案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并对整个监督检查程序进行了规范说明,包括计划制定、实施检查、结果汇总、通报整改等多个阶段操作流程。为保障监管力度与效果,《制度》强调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明确了具体的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标准。
《农产品安全巡查制度》适用于农业生产领域的各级政府农业监管部门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收贮运等活动的相关企业、合作社和个人。这一制度覆盖范围广泛,主要服务于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等领域中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和相关责任主体,旨在推动农产品全链条安全管理与规范化运行。文件不仅指导农业部门履行职责,也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行为规范依据,是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