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讲解了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并减少医疗纠纷而制定的具体规范和要求。《制度》描述了在本院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患者自备药品的总方针,但也明确规定了特殊情形下的允许条件及审批流程。具体包括病情危急且医院无相应药品或替代药品供应时,或普通情况通过采购流程但无法及时供应的条件下可以使用自备药品。使用前患者必须提供药品质量合格材料,否则将拒绝执行。在程序上明确了符合使用指征的情况下应履行“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记录药品详细信息以及严格查对药物的操作流程。另外提出不得使用标志不清、变质过期等不合规的药品;没有医嘱严禁随意使用药物。最后强调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按住院和门诊归档的不同保管期限以及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护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无论是综合医院还是专科诊所,只要涉及患者需用药物治疗,此制度就可为其提供参考,尤其适合急诊科、住院部及门诊部等存在使用患者自备药品可能性的场景。其规范内容可指导各科室医护人员明确自备药品使用中的责任、权利与操作程序,有助于构建更科学、更有序的药品使用体系。同时该文件也可成为药剂管理部门和医院行政管理的政策依据,提升药品使用的整体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