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讲解了在药品管理与使用过程中,由于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危及人体健康责任事故的界定、分类及处理方法。该制度描述了质量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类,并对各自的表现形式进行明确说明。重大质量事故涉及违规购进假劣药品并造成严重后果、因不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导致不合格药品上柜以及药品差错威胁人身安全等情形;一般质量事故涵盖违反进货程序未引起严重后果以及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变化等情况。制度明确了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其中重大质量事故要求在 12 小时内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并查清原因书面汇报,一般事故则强调及时查找原因妥善处理。文档同时指出发生事故需立即采取控制补救措施,确保损害降至最低,在分析事故过程中的错误和隐患后制定防范整改方案。
《医院药品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剂科、医药管理人员、质量管理负责人以及相关的医务从业者。同时,这一文件也可供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作为参考依据,以确保在面对药品质量问题时能够按规范执行相应管理流程,并监督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履行药品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职责,保证医疗质量和公共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