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讲解了建筑内灭火器的设计配置与应用方法,并明确规定于200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废止旧版标准。该规范针对灭火器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的设置提供了详细技术指导,明确了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选择及其保护距离。文件中强制性条款包括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划分及危险等级判定标准,并强调根据最大保护距离确定灭火器的位置和数量等关键原则。本规范对原有标准进行了全面升级修订,补充“术语和符号”章节以提高标准化程度,并明确指出灭B类火可采用水型灭火器这一突破性改变。此外,还调整灭火器底部离地面的高度标准以及针对视线受阻区域增设发光标志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了消防设备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通过附录提供了各类建筑场所危险等级的具体例子和不同类型灭火剂兼容性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涉及生产、使用或储存可燃物质的情况。不包含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特殊高风险物资的生产或仓储场所。该文件特别强调建筑设计师将灭火器作为建筑设计中的核心元素,并应在工程图纸上准确标明配置位置及相关参数,从而确保建筑项目具备完善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建筑消防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建筑消防设计的技术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参考并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