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讲解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改善劳动环境的目标,并从多角度规范职业病防治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该制度明确了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强调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的职业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此外,还特别指出对新技术和工艺的应用要求,以及禁止使用可能危害健康的设备和材料的规定。文件中还设立了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对策、实施监督及管理奖惩。各部门和各层级相关人员均有相应职责,涵盖董事长、主管经理到普通员工的明确分工和协同。在职业危害防治上,该制度详细列举了岗位警示标识设立、健康检查要求、危害因素定期监测等内容。特别是在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方面,明确了就业前健康检查、离岗体检以及定期复查等要求,保障员工权益。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适用于涉及职业病防治的企业内部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特别是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其覆盖行业领域主要是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环境,如制造业、化工厂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粉尘、毒物、噪声或其他职业健康风险的生产经营单位。该制度有助于指导企业构建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尤其适用于需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范和控制机制的企业组织。文件内容为这些企业提供具体的执行准则和法律参考依据,从而有效保护劳动者健康,降低企业职业病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