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有安全措施受重伤》讲解了在拆除作业过程中由于缺乏可靠安全措施而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事故时间发生在2001年3月15日,地点为大兴交换台,事故类别为人身伤害(重伤),性质属于违章作业。当日通讯科外线班根据任务安排前往大兴交换台拆除交换机架子,班组在操作时未制定合理安全组织与技术措施,并且违反了从上而下逐级拆除的规定,致使架子发生类似骨牌效应的倒塌。孙奇、郝立民、孙连臣三人在此次事故中被倒下的架子砸伤,其中孙奇下身瘫痪,郝立民鼻骨骨折,孙连臣则为锁骨骨折(轻伤)。分析表明此事故的发生是因作业班组未能采取充分的安全保障措施和违规操作引起。文中还明确指出了事故发生后吸取的教训及整改措施,强调所有施工作业都必须严格遵守规程,在作业前对危险点进行预估与告知并做好防护准备,从而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因没有安全措施受重伤》适用于通信施工行业,尤其是涉及大型设备拆卸或改造的工作团队。文档可作为安全生产教育的参考资料,特别针对那些从事高危拆除、搭建作业的企业员工及相关管理单位,用于加强员工对作业规范的执行意识与风险评估技巧的培训,减少违章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