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指挥 即害他人又害己》讲解了一起1998年煤矿违章指挥导致的安全事故及原因,以及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事故发生在掘进工作面放炮后,未进行临时支护时,跟班副区长违章指挥安排职工作业,致使顶板掉下矸石砸伤工人和自己。该文章描述了导致这起事故的几方面原因:一是副区长的违章指挥作为主要成因;二是当班工人的违章作业,其自主保安意识差,未能行使拒绝违章的权利;三是当班班长巡查不到位未能发现危险源;四是安全教育不到位造成干部、职工危险源辨识能力不足、安全防范意识薄弱。为了防止此类事故重复出现,《违章指挥 即害他人又害己》指出四点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安全防范和危险源辨识能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警示工作人员危险状况;强化现场施工流程控制严格按规章作业;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违章指挥 即害他人又害己》适用于煤炭矿井掘进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管理领域及相关作业人员。具体而言,它为煤矿企业各级安全管理、跟班指挥人员及现场作业班组提供了参考价值。此文档有助于煤矿企业相关干部及员工学习如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情况发生,并帮助提升他们的安全培训效果及自主保安意识。同时,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和现场巡检工作的强化也有重要提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