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操作规程》讲解了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具体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了发现故障后的上报和处理流程。在文件中描述了当值班人员发现传感器或分站出现故障时,需要立刻向值班领导汇报的情况,若联系不到值班领导,则直接向通防值班室汇报以防止时间延误。文件提到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和其他传感器报警状况也需遵循这一汇报原则。另外文件详细规定了监控中心站数据分析时发现井下异常区的监测数据应迅速报告给工区与队领导,并安排人员查实原因同时做好记录并反馈最终处理结果至主要负责人处。同时该规程指出如果安全监控系统主机发生故障时,应即时启用备用机保证系统正常工作,并由维护员负责查找故障根源并及时汇报。
《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操作规程》适用于各类设有安全监控系统的煤炭开采行业以及与此相关的矿业领域,特别适合于那些依赖监控系统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企业和机构。该规程对于具体负责安全监控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的技术人员以及监控值班工作人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也为煤矿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提供了故障应急处理的操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体系得以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