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全人之家! | 帮助中心 安全生产文库,专业安全资料网站,助力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人之家
全部分类
  • 安全课件   操作规程 >
  • 安全管理   安全标准 >
  • 应急预案   事故案例 >
  • 安全教育   安全讲话 >
  • 安全资料   法律规范 >
  • 安全技术   安全视频 >
  • 安全文化   安全常识 >
  • 建筑安全   安全动态 >
  • 安全素材   精品资料 >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安全人之家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docx

    • 资源ID:153075       资源大小:22.95KB        全文页数: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2金币     免费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docx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2015 年)年)(2007 年 1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5 号公布, 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 对煤矿、 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 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四)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五)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六)关闭;(七)拘留;(八)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六条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 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 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第七条两个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 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指定管辖。第八条对报告或者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受理; 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受移送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指定管辖。第九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第十条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的案件, 也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第十一条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权对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处罚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第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 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 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乡、 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的单位在委托范围内, 以委托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委托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受委托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三章行政处罚的程序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 必须出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其中对煤矿进行安全监察, 必须出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煤矿安全监察员证。第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一)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二)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

    注意事项

    本文(《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docx)为本站会员(一***)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