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站管理制度》讲解了信息站的人员配置、主要职责以及工作要求,明确了信息站作为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的作用。该制度描述了信息站应配备1名站长与4名信息员,并明确该站隶属于安检部管理。制度对信息站的主要职责做了详细规定,包括管理安检员填卡汇报工作、听取和记录现场安全情况、对安全信息归纳反馈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文件特别指出,信息员要负责处理升井管理人员填写的“隐患汇报卡”,进行筛选分类并登记,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安全检查通知单”。信息站还承担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签字确认及未整改隐患问题的处罚,以及下井人员考勤统计与安全隐患台帐登记等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闭环管理,保障矿井的安全高效运转。
《信息站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领域,特别是针对矿井企业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主要执行者为井口安全信息管理站的所有成员,包括站长与信息员。此外,所有涉及煤矿生产安全的相关责任人,如安检员、下井作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也属于本制度适用范围,用以统一规范信息管理流程并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