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发展部安全工作职责》讲解了投资发展部门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多种职能和任务。《投资发展部安全工作职责》描述了该部门严格执行新开发项目涉及行业管理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从项目设计、合同签订到实施各环节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在项目前期就纳入安全保障条款。同时文件还提到其负责基建维修工作的安全措施计划编制,以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另外,《投资发展部安全工作职责》明确了在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修项目中需履行的审查、监理及验收工作职责,强调对“三同时”原则的严格遵守,确保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与使用同步进行。
《投资发展部安全工作职责》适用于投资发展相关部门的从业人员或企业内部与基建维修、新建项目相关的岗位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合同管理者、基建施工监督管理人员等。此文件尤其对从事工业建筑、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装修工作的领域具有指导作用。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的此类部门,只要涉及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均需要依据此职责规定开展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