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防尾随门管理制度》讲解了针对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的具体规范和要求。制度明确营业网点负责人是防尾随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防尾随门的直接管理责任,同时规定在营业期间,防尾随门必须处于锁定状态,并从内部开门,严禁外人擅自进入营业场所。该文件进一步描述了员工出入营业间的安全操作要求,具体强调“一问、二看、三开门”的步骤以确认环境安全,实行半封闭开关门原则。此外,制度明确了非当班员工的进入需经本网点负责人许可并登记,同时也对外部检查人员的访问提出了验证和登记的规定,包括银行相关部门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进入网点。为避免风险,防尾随门钥匙由网点负责人统一保管,且制定了严密的钥匙使用、交接及封存流程,防止无关人员接触钥匙。此外,制度详细说明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节点(如款箱交接前后)需要遵守的安全守则,禁止提前打开或保持防尾随门敞开状态。
《营业场所防尾随门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或其他金融营业机构,重点覆盖那些设有防尾随门的安全关键区域。适用人员范围包括营业网点的所有当班员工、网点负责人,以及偶尔需要进入营业场所的非当班人员或外部来访者。本制度特别适用于需要加强现金交易或贵重物品保护的场景,保障日常运营安全。此外,上级行有关部门、公安等执法人员也需要依据此制度进行安全准入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