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区长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监区长在监狱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担任本监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能。该文描述了其主导本监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地位,要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并具体列出多项工作任务,包含建立本监区安全组织网络、配备得力安全员、对干警职工与罪犯进行教育等。文档阐述了定期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的重要性,并强调了设备、防护用品及消防设施的完好管理。同时说明负责生产物资采购,保障操作人员劳保防护用品配置标准,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此外,明确了调查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求,依据“四不放过”原则提出责任人处理建议以及重大事故发生后的上报与妥善处置流程。最后指明接受监督检查、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和其他应尽安全生产任务的具体事项。
《监区长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监狱系统的管理人员特别是担任监区领导的工作者。它主要针对需要管理监区内罪犯、干警职工以及其他相关生产和安全管理事务的责任人,也涉及参与安全生产活动的所有相关人员。该文档可指导这些领域内的实际操作,规范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管理行为,在保证日常生产顺利运行的同时有效减少事故发生率,确保人员安全以及财物完整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