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财务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域需履行的具体职责及执行要求。该文件指出财务部长需要贯彻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方针、政策以及法规条文,强化“安全第一”的服务宗旨,并将此意识融入日常财务工作中。同时,它明确了部长需要依据安全部门开具的奖惩凭证对相关款项予以处理,且确保这些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此外,强调在制定公司资金使用方案时,应合理分配并保障安全生产方面的专项经费不被挪用。特别是针对诸如通风、防瓦斯等项目,要求给予必要的资源保障。同时提到必须投入充足经费用于员工劳动保护和保健开支,以提升作业安全保障水平。而且要依照行业管理规则操作现金业务,降低经济风险。还提及部长自身要积极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学习活动,定期前往基层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各类具有明确安全生产需求的企业或机构内的财务管理部门,尤其针对煤炭开采、危险化学品制造等领域。这些行业中存在着较高的安全生产风险,因此特别依赖财务管理来提供稳定资金支持,从而推动各项安全举措顺利落地实施。作为具体执行者,财务部长需熟悉上述条款规定,结合本部门特点严格执行,进而维护好整个生产运营环境的安全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