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薄弱人物排查制度》讲解了通过多种方法防范不安全因素和遏制事故的原则,同时明确了安全薄弱人物的认定范围。《安全薄弱人物排查制度》描述了各类潜在安全隐患人员的行为特征,包含患有疾病、疲劳过度、精神失常以及职业道德较差等多方面表现。在排查方式上,该制度提出了以区队和班组为主导的全员排查机制,具体包括班前排查、井口排查、上岗前排查及班中排查等多种措施。为加强预防控制力度,《制度》还引入了走访摸底、全员参与和定期健康体检等内容。针对发现的安全薄弱人物,制度提供了分类处理方式,如调整岗位、解除合同、加强教育等手段,并强调必须对安全薄弱人物建立专门档案并实施有效管理。此外,《制度》要求企业构建家庭走访送温暖体系,通过解决职工生活困难问题提升员工的工作稳定性与心理安全感。
《安全薄弱人物排查制度》适用于煤矿及相关存在较高作业风险的企业或行业领域,主要用于强化高危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这一制度特别适合于需要高强度集中力和身体健康的岗位设置环境。涉及的职业工种可能包括煤矿生产工人、地下施工人员、重体力劳动者以及其他特殊工种作业者。其适用范围覆盖从普通职工到管理人员在内的各级别人员,尤其是对安全管理职责明确的团队有重要意义,可为类似天誉煤矿这样的企业提升本质安全型管理提供系统性指导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