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影电视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讲解了为保障广播影视行业安全生产和播出安全所采取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与措施。该规定描述了适用于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内部各级单位和场所的管理要求,并强调通过“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来实施安全责任制,明确了从领导层到基层员工在安全工作中各自的任务。其中对各机构设置及责任分配进行了详细划分,明确指出了安全生产检查组成员、兼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的具体任务。另外还涵盖了如何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等内容,特别是对重大节假日、重点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给予了高度关注。此外,《规定》着重提到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提出安全工作档案需全面详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补充。它还列举了重点管理单位以及其特殊的职责,例如每日安全巡查的规定。
《广播电影电视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适用于XX广播电影电视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和部门,并可作为参考范本供延边州各县市广播电视台遵循执行。涉及的行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台、电视台、中波发射台、微波站等相关广播电视设施运行管理机构。这些规则对于从事广播电视播放、传输业务以及参与广播电影电视制作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单位均有指导意义,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按照既定标准进行操作,减少意外发生概率,提升整体运营的安全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