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讲解了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的规范要求,旨在保障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制度强调了“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并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与“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文件规定了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如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等,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施分级管理和“一票否决制”。还指出省联社、市、县各级部门需设置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机构,配备所需资源和人员,并明确了从领导到基层岗位工作人员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职责范围及具体执行事项。
《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制度》适用于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别适用于涉及安全保卫相关职能的岗位。该制度涵盖省级联社、市级办事处以及县级联社在内的多级管理体系。对于从事安全保卫的专职人员以及需要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各级领导、营业网点负责人和普通岗位员工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此外,也适合作为金融监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监督审查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