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性劳动保护管理规定》讲解了进一步强化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等季节性劳动保护的必要性和实施方式,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国家安全为出发点。该规定强调船舶及海工修造企业的部门必须指定专门机构,按照“抓早、抓紧、抓好”原则,制定防暑降温或防寒保暖的规划和部署工作,并在相应季节到来前进行检查整改。文件还明确了夏季来临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的要求,倡导依据高温环境特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并做好宣传及药品供应等预防措施。同时强调应通过减少加班和优化生产组织流程确保工人充足休息,在技术改造方面提出多种改善劳动条件的办法,包括实现作业自动化、改进流程程序、改良工具设备等内容,旨在避免恶劣天气对劳动者造成不良影响。
《季节性劳动保护管理规定》适用于各船舶及海工修造企业,覆盖范围涉及此类行业中承担不同职责的具体部门,无论是整体规划还是具体执行,皆需要相关管理人员以及基层操作人员遵照落实。所有参与生产的员工均可根据此规范得到更好的季节性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