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讲解了废材料与废物料的集中管理方法,明确这些废弃物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场所或容器内,以避免散失或泄漏,并对污染土壤提出了及时有效的处理方案。《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描述了化学处理剂需由专人进行严格管理,尤其是对于有毒处理剂需要有明显的标志以及建立相应的收/发登记制度。《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还阐述了废机油及清洗废油应当回收储存而非就地倾倒的原则,并强调作业场所要保持清洁无杂物的状态。文件明确了暂时不用的设备和材料的整洁存放规范。同时,为防止扬尘污染,挖掘路基、运输道路等区域均应采取无尘化措施。关于噪声控制,《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提出降低噪声的具体手段,作业场所内噪声值不得超过85分贝,在特殊情况中不可超过110分贝,当噪音不达标时需实施隔声保护并提供防护用品。在排放方面,文件规定废水需经“三废”非正常排放流程审批合格后才可排放,大气污染物如烟尘须依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控制。为了合理利用资源,《环境保护管理规定》鼓励对生产废弃物中的可用部分加以回收再利用。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适用于工业企业以及相关环保管理工作涉及人员,包括工厂车间主任、环保专员、一线工人和安全管理员等群体。该规定同样适合所有可能会产生工业污染的企业,涵盖石化行业、金属加工行业、电子制造业以及其他需要严格执行废物排放标准和服务于环境保护目标的行业。这将帮助上述人员及企业理解如何从管理废料、化学物质使用规范及污染防控等多个方面入手优化环境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