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讲解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及其重要性,详细说明该体系涵盖指挥系统、日常值班系统、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系统以及组织和经费保障。文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构建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中的责任与角色,并要求合理规划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以确保资源的有效配置与协同作用。针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描述了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必要条件,包括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情况,这些企业可以指定兼职救援人员或依靠其他专业救援组织提供支持。文档强调所有相关单位均需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并通过维修保养保障正常运转。同时指出应急救援人员须完成专业化培训、具备相应知识技能以及获得资格认证后方可胜任应急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适用于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的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领域的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同时对于制定应急管理政策和规范的县级以上政府机构具有指导意义。它也适用于那些在小规模生产经营条件下可能不具备组建独立应急组织的企业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为他们的日常管理提供了操作标准与参考依据。除此之外,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和个人亦可以通过这份资料提升对应急工作的认知程度并改进其实践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