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盛东工贸公司“11.13”事故》讲解了2007年11月13日邹城市盛东工贸有限公司原料罐区北部发生的焊接作业过程中引发的爆炸与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该事故发生在企业进行焊接储罐标尺的过程中,事故发生地位于邹城盛东工贸公司的原料罐区内。罐区分布5个储罐,北部有3个100立方米的罐,南部有2个200立方米的罐。企业在事故发生时尚处于试生产阶段,主要从事工业级萘的生产和部分化工产品的经营业务。文章描述了该公司存在严重的违规和安全漏洞:未到发改部门立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指出,施工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上岗证且未办理动火操作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焊接操作,导致存有重苯气体的储罐爆炸。事故的根本原因是操作人员安全意识缺乏、专业技能不足和无证违规操作。
《邹城市盛东工贸公司“11.13”事故》适用于化工行业内的各类储罐施工企业以及相关的安全管理领域。主要针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及生产的企业,特别是涉及动火作业的施工队伍。此外,本文内容也适合地方安监机构及相关部门作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材料,帮助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并督促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培训取证后方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