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花炮厂爆炸》讲解了衡山花炮厂因炉火烘烤鞭炮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详细过程及影响。事故描述了1988年2月的一次鞭炮加工中的操作失误,由于炉火烘烤使鞭炮温度超过火药的爆炸极限而导致爆炸,造成一名工人死亡以及约两万元经济损失。文件指出了该厂负责人彭某某因违规指挥作业被判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其行为直接违背安全管理规定,在阴雨天用电炉火高温烘烤未干透的面浆鞭炮以满足高效益需求的行为被定为违章生产、盲目蛮干。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彭某某未能遵守衡山花炮厂管理方案明确禁止的所有人为升温下进行带药作业的规定,从而造成了这一悲剧。此外,文章强调防止此类事故重复出现的关键举措是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烟花爆竹生产管理制度与安全规范操作规程,特别要求在明火和潜在点火风险区域绝对不允许执行有药工序作业。
《衡山花炮厂爆炸》适用于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特别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工,同时也为政府监管部门和安全检查人员提供警示素材。这些适用对象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认知,杜绝违章操作,并在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中重点防范类似危险隐患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