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化州化肥厂精炼厂房爆炸》讲解了1980年3月7日发生在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化肥厂的一次严重爆炸事故的情况及其教训。事故导致3人死亡、4人重伤、1人轻伤,经济损失72万元,并使得该车间停产约3个月。事故起因是一名操作工在误判情况下采取不适当的关闭措施,进而致使带有氨味的精炼气体大量泄漏并迅速扩散至密闭的操作室。随后泄漏气体达到爆炸浓度,最终引发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工艺执行不严存在超压隐患、石棉橡胶密封垫质量不达标、车间内设备为非防爆型且通风状况差等多重安全漏洞。同时,人员操作素质不足及安全意识淡薄也加重了后果。报告还提出防止类似事故的具体改进方案,例如要求开展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以确保生产安全性,以及调整厂房结构并搬迁危险区域。
《广东茂名市化州化肥厂精炼厂房爆炸》适用于化工生产企业尤其是氮肥生产的相关人员,特别是那些涉及到高压系统与液位计等敏感设备的企业。这些行业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在日常工作中注意设备检测、安全管理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及安全教育加强重视。它也可用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作为参考文件进行培训或警示活动,提醒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提高对潜在危险的认知水平,预防可能发生的重大伤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