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内物料不清理 爆燃事故人伤亡》讲解了在某分公司炼油二部的一起严重安全事故的经过、原因以及从事故中总结的经验教训。事故发生在2007年1月,当时深圳建安公司正在进行污水汽提装置的3000m3原料污水罐平台板更换工程,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燃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骨折。文章分析指出,这起悲剧的主要原因包括未对罐内可燃物进行清理及检测气体,施工人员在动火操作中不慎将罐顶钢板割穿而引发爆燃。其次,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不力的问题,导致野蛮施工作业未能得到有效制止。文章从此次事故引出了两条重要启示:第一,必须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并签署相关安全措施;第二,针对装盛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在动火前必须进行全面清理和隔离,并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严格遵循“三不动火”原则。
《罐内物料不清理 爆燃事故人伤亡》适用于石油加工企业、化工企业及其相关的施工单位和管理人员。这些企业和个人应重点关注易燃易爆环境中涉及动火作业的操作程序与规范,学习该案例的深刻教训以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同时,安全管理专员、施工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也需对此深入理解,以便制定和完善动火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环节中的安全监督和技术交底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