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03.22”起重伤害事故》讲解了一起发生在湖北省鄂州市福源江域蓝湾小区工程的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该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和1292万元直接经济损失。通过分析,文章详细描述了升降机在运行中的突发电器控制系统故障,使卷扬机失去动力、制动器无法闭合、吊笼失控下坠的过程,以及安全装置失灵未能有效制止的情况。事故调查表明,在制造单位安装升降机时存在违规操作,包括对限速器重锤不当处理等,并且设备未经自检和验收就被交付使用,同时涉及施工单位未进行合法检验验收就投入使用的不当行为,还指出了监理单位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现象。事故教训深刻指出,升降机从生产至投入使用各环节都必须遵守严格规定。专家点评明确强调需强化设备检验与审核流程,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四个关卡管理,落实技术试验,并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湖北省鄂州市“03.22”起重伤害事故》适用于施工企业、升降机制造和租赁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以及负责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等领域人员。尤其针对那些涉及升降机及其他起重机械使用的企业或组织,能够帮助其全面了解类似事故发生的过程和深层次原因,掌握预防措施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严重的起重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