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炼轧厂10.11起重伤害事故》讲解了一起2007年10月11日发生的起重伤害事故基本情况。该文章描述了郭某某在2#机指挥天车吊运坯头时,由于站位不当、安全意识薄弱,导致钢坯头将其右小腿撞伤的具体经过。文章指出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当事人郭某某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冒险作业,也涉及指吊工周某某指挥手势不规范以及联络信号不清的问题,同时工程设计中坯头吊篮的缺陷进一步加重了事故后果。文中提出了一系列防范措施以遏制类似事故重演。其中包括全面普及天车“十不吊”内容以强化全员培训、规范化管理,严格规范岗位人员操作手势并通过学习增强对天车作业安全知识的认知;加强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以杜绝违规操作行为。
《第二炼轧厂10.11起重伤害事故》适用于钢铁制造行业内相关岗位员工及其安全管理干部参考,特别是针对参与或指挥起重机设备使用的操作员与指吊工作人员尤为实用。此外,这一案例可供其他行业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领域作为警示素材,对于提升员工安全责任意识、改进操作工艺流程及强化管理制度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