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核电站塔吊倒塌重大责任事故案》讲解了大亚湾核电站十号塔吊在1988年1月13日发生的一起严重倒塌事故及经过。描述了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深圳)一公司在负责塔吊安装时因武某某的违章操作而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具体细节。此次事故因违反塔吊安装规定,用九号塔吊牵引十号塔吊前臂转动而导致十号塔吊结构弯曲倒塌。事故造成了三人死亡、多人受伤以及76万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并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做了全面分析。文件强调塔吊前后臂失衡且处于不稳定状态,加上不合规的操作引发额外拉力和扭转力是倒塌的主要原因。武某某的行为被认为是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因此依法对其采取法律惩处。
《大亚湾核电站塔吊倒塌重大责任事故案》适用于建筑施工领域尤其是与塔吊相关作业的企业及从业人员。这其中包括大型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挥人员、操作工种以及机械维护检修工人等需要严格遵循操作规范以避免类似安全事故的人员。该文档也特别适用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典型案例教学时使用,旨在帮助相关企业和行业增强安全管理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责任机制,减少或杜绝因违章指挥和不正确操作所带来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