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天车致他人死亡事故》讲解了2001年6月11日夜班期间发生在某钢铁公司线材厂的一起严重安全事故的经过、原因及预防措施。事故发生于副大班长刘某在无天车操作证的情况下违规驾驶天车进行吊运作业时,与毛轧操作工叶某的挂钩操作配合中未能确认废钢的状态和周围环境。由于吊运的废钢尾部被圆盘剪立挡板卡住,形成了意外受力点,在瞬间释放能量后,高温废钢弹向叶某,并从其身体滑过,最终导致其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刘某无证操作且未做好确认工作,同时,吊物与设备之间存在挂连受力,引发了突发危险动作。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文件强调了特种设备需由专人操作并持证上岗的必要性,同时要求对被吊运物品的状态进行全面确认。
《无证驾驶天车致他人死亡事故》适用于钢铁行业或有类似机械设备使用场景的企业,特别是需要特种设备(如天车)参与日常生产和物流管理的工厂。包括生产班长、操作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都需要对此案例有所了解。同时,该内容适合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课程,作为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员资格审查的重要参考依据,帮助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操作水平。此外,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管理层也可通过学习此类案例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和规章制度落实。